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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超市 高端产业链 星创天地 创业服务 典型科特派 创业成果 区域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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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工作的实施意见
日期:2017年5月2日      来源:

发布日期: 2017- 01- 18

【颁布时间】:2016-12-29

【文号】: 京科发〔2016720

【颁布部门】: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北京市农业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北京市妇女联合会、北京市粮食局、北京市财政局

【法规类别】: 文件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2号),激发广大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热情,推进农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强化科技创新对农业农村发展的引领作用,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和京津冀协同发展要求,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培育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以科技创新支持农业农村发展,推动现代农业全产业链增值和品牌化发展,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为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作出贡献。

二、实施目标

2020年,农业农村领域科技、人才、信息、金融与产业的结合更加紧密,农村科技创新创业环境更加优化,建设50个服务体系完善、发展成效显著的“星创天地”,支持300个要素集聚、服务专业的现代农业创新创业示范基地,转化应用1000项农业技术成果,建设一支规模10000人的科技特派员队伍,向天津市、河北省辐射实用农业科技成果500项,实现科技特派员与产业的有效对接,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三、重点任务

围绕切实提升农业科技创新水平、完善新型农业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加快推动农村科技创业和精准扶贫三个方面,实施以下重点任务:

(一)加大创新资源和科技成果的有效供给

充分利用财税、金融、人才、市场等政策工具,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成果的快速、高效、精准供给。依托首都科技条件平台建设,加快创新资源和要素向科技特派员开放共享,为科技特派员增强创新创业能力提供基础支撑。鼓励高校、科研院所通过许可、转让、技术入股等方式支持科技特派员转化科技成果,开展农村科技创业,保障科技特派员取得合法收益。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以创投引导、贷款风险补偿等方式,推动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融资机制,加大对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的支持力度。鼓励在京金融机构为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科技企业信用贷款等科技金融服务,支持科技特派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二)完善科技特派员信息化服务平台

利用“221信息平台”、“农村科技服务港”、“12396北京新农村科技服务热线”、“北京12316农业服务热线”等科技服务资源,搭建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的信息桥梁,打通科技特派员同产业对接的服务通道,推进农业信息资源共享,形成“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智能与人工相配套、创新与创业相衔接”的服务模式,推动科技特派员开展“互联网+”现代农业创业,提高农业生产的标准化、集约化、精准化和智能化水平。集成服务热线、远程教育、多媒体系统、手机APP等多种通道,面向科技特派员开展全链条、专业化、便捷化的教育培训、创业指导和知识传播服务。

(三)推进科技特派员创业链建设

针对农业产业链关键环节和瓶颈问题,开展技术攻关,重点支持科技特派员开展生物育种、智能装备、安全投入品、食品制造、林果花卉、森林文化创意等产业的自主创新,形成系列化、标准化的农业技术包。围绕都市农业、食品安全和生态建设,依托科技特派员开展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以科技创新带动商业模式创新,支持科技特派员在产业链各个环节开展创业和服务,培育一批具有高成长性的科技特派员创业企业,探索发展创意农业、休闲农业、会展农业、众筹农业等新兴业态,推进农业产业链的延伸、优化和转型升级。

(四)创建农业农村领域的“星创天地”

以农业科技园区、新农村发展研究院、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高等学校、科研机构、职业院校、科技型企业、龙头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特派员创业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为载体,面向科技特派员及其他创新创业主体,集中打造融合科技示范、技术集成、成果转化、融资孵化、创新创业、平台服务为一体的“星创天地”,推动科技、资本、管理、人文、教育等要素融入农业、流入农村。协同推进科技特派员创业基地、巾帼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优级农业标准化基地、林果乡土专家科技示范园基地、美丽乡村等建设,形成一批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创新创业示范基地,支持科技特派员创办、领办、协办科技型企业、科技服务实体或合作组织。

(五)壮大优化科技特派员队伍

按照“市场化、信息化、乡土化、社会化”的原则,壮大完善农村科技协调员队伍,继续推进创新团队、全科农技员、林果乡土专家、巾帼科技特派员、青年带头人等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引导科技人员、大学生、返乡农民工、退伍转业军人、退休技术人员、农村青年、农村妇女等参与农村科技创新创业。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以及科技型企业等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作为法人科技特派员带动农民创新创业,服务产业和区域发展。

(六)健全科技特派员创业支持机制

普通高校、科研院所、职业院校等事业单位对开展农村科技公益服务的科技特派员,在5年时间内实行保留原单位工资福利、岗位、编制和优先晋升职务职称的政策,其工作业绩纳入科技人员考核体系;对深入农村开展科技创业的,在5年时间内保留其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期满后可以根据本人意愿选择辞职创业或回原单位工作。结合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动员金融机构、社会组织、行业协会、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和企事业单位为大学生科技特派员创业提供支持,完善人事、劳动保障代理等服务,对符合规定的要及时纳入社会保险。

(七)深化区域科技合作和精准扶贫

针对北京市低收入村发展和低收入农户增收存在的科技短板,支持科技特派员与低收入村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精准对接,解决低收入村特色产业发展和生态建设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加快先进适用技术成果转化。健全科技特派员区域协同创新机制,加强首都农业科技成果向天津市、河北省和其他省区市的推广辐射力度。创新扶贫理念,推进精准扶贫,鼓励支持科技特派员异地创业,加快首都科技、人才、管理、信息、资本等创新要素对贫困地区的注入,增强贫困地区创新创业和自我发展能力。吸引国际人才到北京开展农业农村科技创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北京市科技特派员协同工作机制,加强顶层设计,统筹协调,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作为协同工作机制的召集单位,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将科技特派员工作作为加强科技工作的重要抓手,因地制宜,积极创新,抓好落实,推动科技特派员工作深入开展。

(二)创新服务机制

加强对相关社会组织的指导,发挥创新联盟的组织和协调作用,推进科技特派员产业对接和创业服务,做好科技特派员登记工作。鼓励产业联盟、行业协会、科技中介等社会组织为科技特派员提供电子商务、金融、法律、合作交流等服务。做好科技特派员服务绩效和统计报告工作,对科技特派员队伍实行动态服务,加强整体工作的动态监测。

(三)加强表彰宣传

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科技特派员及团队、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以及相关组织管理机构等,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鼓励社会力量设奖对科技特派员进行表彰奖励。宣传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的典型事迹和奉献精神,激励更多的人员、企业和机构踊跃参与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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